商河综合频道属于商河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新闻宣传、广播电视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指示、决定,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县广播电视工作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研究分析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四)管理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组织广播电视专用网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
(五)负责审核、上报全县接收卫星传送境内(外)广播电视节目设施的设立;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活动。
(六)负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发射台设施,确保中央、省、市、县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发射、转播和传输,协助公安部门处理危害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负责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