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16-18个足球重点城市 目标:2035年足球成标杆
5月28日,《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布。《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35年,足球成为我国建成体育强国的标志性事业。重点城市要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实现足球的全面发展。
《指导意见》的总体目标中提出,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建设工作要坚持抓重点、搭平台、求突破,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实行“三步走”战略。经过三个足球发展“五年规划”的努力,到2035年,足球成为我国建成体育强国的标志性事业。
《指导意见》中表示,搭建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框架。由市政府牵头,建立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协会管理体系,2025年前,实现区县足协全覆盖。
加强对职业足球的政策扶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补贴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对俱乐部的投入机制。优化俱乐部发展环境,加大在财税、土地、场馆、融资、宣传、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更多国有、民营等资本投资俱乐部。优化俱乐部股权结构,构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多种投资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元投资模式。鼓励俱乐部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加快培育稳定的球迷群体和城市足球文化。
健全职业俱乐部青训体系,落实职业联赛准入标准,每支职业俱乐部至少建设7-9级精英梯队。到2023年,实现中超俱乐部拥有9级精英梯队,中甲俱乐部拥有7级精英梯队;支持中超俱乐部建立职业女足队伍,探索政府、企业、高校共建女子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合作模式
完善足球竞赛体系。通过安排专项资金、政府购买服务和提供公共资源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形式多样的足球竞赛活动;积极承办世俱杯、亚洲杯等重大国际赛事和中国足协系列赛事。
全面推进青少年足球发展。各级学校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增加足球课学时比重,加大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力度;加强与足球特色学校和社会力量合作,每年选拔优秀青少年足球苗子利用课余时间进入区级青训中心进行系统训练。优秀者再选送到市级青训中心进行学训兼优的精英式训练,构建本地“学校-区-市”三级人才培养体系。完善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青少年足球比赛应保持赛制稳定,以学年为竞赛周期,形成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联赛体系。各地区要构建班级、校级、区级、市级四级竞赛模式,形成“校内有比赛、校际有联赛、市级有选拔”的校园足球竞赛活动新格局。
大力普及足球运动,广泛开展足球“进社区、进园区、进乡村”等活动。举办丰富多彩的群众性足球赛事,实现业余足球队、基层足球组织和足球人口的稳步增长。建设群众身边的足球场地设施,充分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林带、屋顶、人防工程等。因地制宜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足球场地,方便居民就近参与足球运动,到2035年,全市社区实现足球场地设施全覆盖。